问题 | 土地使用权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土地使用权规定是: 1、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准建证与集体土地使用证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 准建证是90年批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是93年发的,两个都有法律效力。 集体土地使用证有效期: 1、工业用地50年; 2、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4、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二、土地出让有哪几种方式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土地出让有三种方式,具体为协议、招标、拍卖。 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父亲死了土地证归谁 父亲死了土地证归国家所有。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土地不能继承。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在自留山、自留地上虽然可以进行经营并将所获得的产品归其个人所有,但是,农民对该自留地、自留山并不享有所有权。 一、土地使用权收回流程: 1、拟定收回方案。拟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 2、报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 ; 3、下达收回决定书。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国土局在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原土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 4、注销登记。国土局在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后,由原登记发证机关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土地证办理材料: 1、办理房产证的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发票复印件; 4、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 5、商品房买卖契约; 6、维修基金发票原件; 7、契税发票原件; 8、抵押登记申请表。 总之,父亲死了土地证归国家所有。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土地不能继承。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在自留山、自留地上虽然可以进行经营并将所获得的产品归其个人所有,但是,农民对该自留地、自留山并不享有所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将继续可以使用。当然,这个是理想主义,事实上,我国现在实施的住宅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也就是说,你购买的商品房通常只能居住到50年,超过50年就成危房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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