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交车撞白色轿车处理结果 |
释义 | 法律分析: 被公交车撞了应当按照责任划分来申请赔偿,公交车全责,则由公交车进行赔偿。交警会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可凭认定书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财务损失费等费用。对赔偿不满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的主要项目是: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交通费等。不论是与什么车发生碰撞,最主要的是发生了事故,既然发生了事故,基本就要与交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同时也要在车辆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车辆保持原味,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定损,在交通警察来了以后进行处理。当然在自己或者双方可以协调解决的情况下,就不要麻烦交警或者其他管理部门了。但是公交车的话,还不同与其他私家车,找到交通管理部门一起处理的话,也是方便一些。具体的操作程序可以参考以下内容。一、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在双方不能够及时解决的前提下,当事人应该马上报警同时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保护好现场,车上人员撤到安全距离以外,如果有人员受伤,立刻拨打救护医院电话,及时治疗。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或者出警指令后,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在人员到达现场以后,事故双方应该积极配合调查。三、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划定警戒区域、组织抢救受伤人员、指挥勘查等等。无人员伤亡但发生财产损失事故的,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 逃逸案件查缉预案。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后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以上为发生交通事故的参考处理办法,希望回答对于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在发生这些突发事件时,及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才看可以最大程度上减少损失,与最大效率上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 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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