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强制险赔偿,不足部分对方和商业险按责任比例赔偿。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的赔偿比例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两辆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一般按照主要责任70%、次要责任30%确定责任双方的责任比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间的事故,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比例一般按照主要责任80%、次要责任40%确定责任双方的责任比例。 二、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定责之后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三、交通事故有交强险和商业险是怎么赔偿的 如果在车辆发生事故,同时有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应该这样赔偿: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以清偿的,再由商业险在其保险范围内依约赔偿。还有不足的,则由当事人依据责任比例来进行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