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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作五年被辞退,我该赔偿多少钱?
释义
    工作五年的劳动者被辞退时,若因病或伤无法胜任工作,并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无法胜任,或劳动合同发生重大变更无法协商一致时,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外的五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若不符合上述情形,用人单位仍需支付五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工作五年的劳动者被辞退的,如因劳动者患病或负伤不能胜任原工作也不能另行安排、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发生重大变更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除了需要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外,还应向劳动者支付五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不属于上述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拓展延伸
    被辞退后应获得的合理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被辞退后,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考虑您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以及您在公司的表现和贡献。其次,需要考虑您的合同条款和劳动法规定的权益保障。还需考虑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此外,您可能还需要考虑失业补偿、未使用的年假、未支付的加班费等因素。最终,赔偿金额的确定还需综合考虑双方的协商和法律程序的参与。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或律师,以确保您获得应得的合理赔偿。
    结语
    在确定被辞退后的合理赔偿金额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工作年限、工资水平、表现和贡献、合同条款以及劳动法规定的权益保障等。同时,还需考虑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以及失业补偿、未使用的年假、未支付的加班费等因素。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或律师,以确保您获得应得的合理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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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1: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