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死亡的,那么其遗留下的共同财产并不一定会全部归另一方所有。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夫妻一方死亡后,那么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应该是先分出一半归配偶所有,其余的按民法典的规定由被继承人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有遗嘱扶养协议的,按照扶养协议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