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工伤赔偿是否需要律师指导? |
释义 | 工伤赔偿申请需请律师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单位或个人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后需劳动能力鉴定,一年内提起诉讼时效可续。申请工伤赔偿需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享受相应待遇。工伤期间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原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可适当延长。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分析 一、申请工伤赔偿要请律师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2、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3、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工伤认定出来之后,还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后,才开始计算一年的诉讼时效,如果诉讼时效真的过了,可以找律师当面为你提供法律帮助,诉讼时效可以续的,如果在一年内不间断的给对方主张了,那么提供证据证实曾经主张过,诉讼时效也会起中断的效果的。 二、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应当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具体伤情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期间工资待遇不变;构成伤残等级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构成伤残等级并解除劳动关系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三、工伤期间工资怎么发?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结语 申请工伤赔偿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对于不服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未履行协议或规定、对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情况,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超过时效,可寻求律师面对面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工伤赔偿应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工伤期间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严重情况可适当延长。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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