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依法向被告送达传票,或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官当天进行缺席判决并宣判,宣判后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如果定期宣判,宣判后立即发送判决书;也可以等之后拘传被告到庭后,再审判。离婚案件原告被告必须到庭,在两次送达开庭传票后,被告仍拒不到庭时,应适用拘传。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