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工伤赔偿标准 |
释义 | 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治疗_伤所需费_符合_伤保险诊疗项__录、_伤保险药品_录、_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交通_宿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__政府规定; 3、康复治疗费,治疗_伤所需费_符合_伤保险诊疗项__录、_伤保险药品_录、_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4、辅助器具费,标准由各省、直辖市_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5、停_留薪,原_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__付; 6、护理费,停_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_活不能_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__平均_资的50%,_部分_活不能_理,统筹地上年度职__平均_资的40%,部分_活不能_理,统筹地上年度职__平均_资的3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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