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告知书的程序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征地告知书程序规定是: 1.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告知书并公告或者直接发布拟征地公告,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2.在有条件的地方,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将征地告知书在互联网上发布、在当地电视台播出。 征地拆迁法律规定其程序是什么 征地拆迁是指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占有。房屋拆迁后,重新承受房屋,土地所属。 法律规定的程序是: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土地交付 什么是征地拆迁法律规定其程序是什么 征地拆迁是指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占有。房屋拆迁后,重新承受房屋,土地所属。 法律规定的程序是: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土地交付。 征地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征地的流程主要包括审批程序和实施程序,具体来讲: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2、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在补偿方案获批后,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补偿款需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征地补偿程序 1、公告 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 2、登记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公告、征地补偿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争议的处理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5、补偿费用的支付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根据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情况支付。 乡镇征地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乡镇征地程序的具体流程是: 1、发布征地公告; 2、征询村民意见; 3、实地调查与登记; 4、一书四方案; 5、张贴征地公告; 6、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9、土地补偿登记; 10、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 该内容由 吴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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