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卖淫嫖娼是否有案底 1、卖淫嫖娼进行行政处罚后会有案底,案底就是指犯罪记录。 2、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4、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组织卖淫怎么处罚 1、根据我国规定,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组织卖淫可以理解为“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其中的“多人”是指“三”以上的数(含本数)。组织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组织他人卖淫的首要分子情节特别严重的、组织他人卖淫手段特别恶劣的、对被组织卖淫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组织多人多次卖淫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的等。 单纯的卖淫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是有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那此时就会构成组织卖淫罪,这个时候就会根据实际的情节对行为人作出处罚。而对卖淫行为进行拘留的,一般是行政拘留,这是行政方面的处罚,此时虽然有治安处罚的档案,但却不属于刑事案底。
该内容由 邹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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