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如果在代理范围内代签,法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2)如果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代签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代签如果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八条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