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渎职行为和走私犯罪的物品性质有何不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渎职行为和走私犯罪都属于违法行为,但其涉及的物品性质有所不同。渎职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职务规定,致使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而走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非法出入境、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加工、生产、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货币、有价证券以及珍贵文物、动植物及其制品等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1条: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对违法行为的物品、款项、证件等予以没收或者要求当事人予以报废、销毁的,应当依法作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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