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事走私犯罪和渎职行为的行为主体有何不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走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自出入境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运输、邮寄、携带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或者未经海关监管的货物、物品的行为。渎职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务上袒护犯罪分子或者为犯罪分子谋取利益,不履行或者滥用职权的行为。 行为主体方面,从事走私犯罪的行为主体可以是个人、企业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体;而渎职行为的行为主体则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法官、检察官等。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对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或者未经海关监管的货物、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一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务上袒护犯罪分子或者为犯罪分子谋取利益,不履行或者滥用职权,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公务员法》 第五十七条 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四)为个人或者亲友谋取私利,或者利用职权非法为他人谋取利益;(五)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违法时限办理审批手续,造成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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