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渎职行为可以被认定为走私犯罪的帮助、教唆或者纵容? |
释义 | 法律分析: 渎职行为是指公职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者超越职权,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帮助、教唆或者纵容走私犯罪是一种常见的渎职行为,对此,法律有明确规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帮助、教唆或者纵容走私犯罪的行为,构成走私犯罪共犯罪。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是否存在明示或者默示协议,是否有实施走私行为的人等。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公职人员有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职务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因此,公职人员的渎职行为需严格依法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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