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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行为以走私罪论处
释义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
    1、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数额较大的;
    2、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3、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数额较大的等。
    一、买卖走私的车怎么量刑
    买卖走私的车量刑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买卖走私车的按照走私罪论处或者以走私罪共犯论处。直接向走私人买车且数额较大的按走私罪论处;与走私罪犯同谋,为其销帐的,以走私罪共犯论处。如果其中还存在涉及国内其他法律,如虚开税票、逃避外汇管理等行为,则分别进行处理。具体的判刑金额还要根据涉及金额和犯罪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二、走私国家物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走私国家物品罪,只规定了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其量刑标准的规定是: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是指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行为。
    三、互贸区走私案件中政府的作用?
    走私罪是指单位或个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向国家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走私犯罪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它不仅影响国家税收,冲击本国工商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且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主权和尊严,败坏社会风气,滋生腐败现象,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有极大的危害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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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4: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