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是上市了才有资格注册有限公司吗? |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是这样的,我们需要看一下国家的相关规定。首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需要上市,其股票应该要被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才能向社会大众进行发售。同时公司的总股本应该不少于5000万元。在公司的开业时间,也就是从开始到现在必须要有三年或以上。而且在前三年的报表中,必须要体现公司三年的业绩都是盈利的。同时,公司持股票面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是不能少于1000人。而且向社会大众发行的总股份要在25%以上。因为股票能够对内发行也能对外发行,因此不能把所有的股票都队内发行,至少保证1/4以上的股票是对外发行的。同时,最后一条最硬性的要求就是公司在最近三年中并没有重大的一种违纪行为以及财务报表的造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三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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