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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产继承有纠纷怎么办
释义
    

法律主观:
    


    《 继承法 》第十五条规定:“ 继承人 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相处的精神,协商处理 继承 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 人民调解 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继承法》第八条规定:“ 继承权 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 遗产继承 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一般应该均等。在没有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下,同一顺序的 法定继承人 应按照人数平均分配遗产。例如被继承人有配偶、两个子女和母亲共计四人,那么其遗产应分为四份,各得被继承人遗产的四分之一。 2、特殊情况下,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下列情况下,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抚养 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对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不均分。
    

法律客观: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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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1: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