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父母无监护能力的,可以担任监护人的是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也可以在父母没有监护能力时成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父母无权干涉女儿的婚姻。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个人和组织有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如果父母干涉女儿的婚姻自由,那么女儿可以报警处理;如果父母是以暴力方式对干涉女儿婚姻自由,且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法院就会对其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