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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找不到人如何去判呢
释义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中的一方下落不明找不到人的,法院可以判决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
    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可以判决先由能找到的一方垫付偿还债务,因为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所以可以要求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清偿所有债务。这一方垫付之后可以找另一方追偿。
    一、婚内财产协议中对方将已经结婚的债务权归谁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由于夫妻双方的“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后,不一定会进行公示,不能推定债权人必然知晓该协议内容。所以当债权人不知道协议约定内容时,该协议对外不具有约束力,此时债权人可要求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债权人知晓该协议约定的内容除外。
    如果确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另一方还是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的,偿还后可以向对方追偿。
    二、如果离婚时有债务问题要怎么办
    夫妻离婚有债务问题的,如果该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应由债务人用其个人财产偿还债务,配偶不用对此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夫妻离婚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夫妻离婚后债权债务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对于债务中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不足以清偿的,则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债务,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负责偿还。
    二、对于债权,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则始终归一方所有,不需要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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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