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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欠款的处理方法是什么呢
释义
    离婚欠款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按照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方式进行偿还。如果是一方借款用于了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不知情一方事后追认认同该笔欠款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
    一、婚姻期间的债务怎样界定
    婚姻期间的债务的界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离婚时由其个人承担;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此都要承担偿还责任。
    二、个人债务用于共同生活是否要共同偿还
    个人债务用于共同生活,需要共同偿还。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不属于个人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的除外。
    三、已故配偶的信用卡欠款还完要怎样处理
    已故配偶的信用卡欠款未还完的处理方式:
    1、如果一方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另一方对一方的借款并不知情,那么这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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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4 8: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