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是业务员存在误导行为,那么能直接证明业务员存在这一行为的录音、录像、聊天记录都可以作为全额退保的证据。 如果没有接听到电话回访,那么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申请,保险公司对电话回访都是有录音记录的。 如果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代签保单,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供笔记对比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