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部门如何处理家暴案件? |
释义 | 报警是必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受害人及其代理人可向相关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起诉。单位、个人发现家庭暴力有权劝阻。学校、医疗机构等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并协助安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轻微情节,可给予批评教育或告诫书。 法律分析 必要时要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结语 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们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来制止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受害人及其相关人员可以向各相关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起诉。同时,工作单位、学校、医疗机构等也有责任及时劝阻和报案。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并提供帮助和保护。对于情节较轻的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等方式进行处理。我们应当共同努力,为家庭暴力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保护受害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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