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是被告或涉案人了解案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在会见前,了解自己的法律权利是非常必要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或涉案人在律师会见中享有以下法律权利: 1. 查询案卷材料的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告人或其辩护人可以查询到有关他的案卷材料。 2. 申请延期或调换辩护人的权利。被告人或涉案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或调换辩护人。 3. 保持沉默的权利。被告人或涉案人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但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需要说明真相的除外。 4. 获取证人证言的权利。被告人或涉案人可以要求法院传唤证人并获取其证言。 5. 提供证据的权利。被告人或涉案人有提供证据的权利,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