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对受伤者的赔偿有哪些 |
释义 |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至于医疗费应赔多少,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人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交通费为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陪护人员的交通费。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证,票据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一、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致残都有哪些赔偿 因残疾增加生活上需要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人损失,赔偿义务人也应当赔偿。包括: 1、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地方人均收入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残疾辅助器具费 一般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 3、被扶养人生活费 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如何起诉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起诉程序有: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起诉程序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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