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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是否可以同时申请?
释义
    发生交通事故后劳动者遭受工伤与第三者伤害竞合(含交通伤害)时,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和第三者侵权赔偿责任双重赔偿。即工伤保险和交通责任赔偿可以兼得。
    工伤和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同时申请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同时请求工伤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劳动者遭受工伤与第三者伤害竞合(含交通伤害)时,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和第三者侵权赔偿责任双重赔偿。
    工伤与交通事故的赔偿可以兼得吗
    工伤与交通事故的赔偿可以兼得。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受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果是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
    (一)治(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一)丧葬补助金。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车祸获得赔偿能否申请工伤
    关于车祸获得赔偿能否申请工伤的相关法律知识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车祸获得赔偿能否申请工伤
    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故,劳动者遭受工伤与第三者伤害竞合(含交通伤害)时,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和第三者侵权赔偿责任双重赔偿。即工伤保险和交通责任赔偿可以兼得。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材料
    1、申请伤残鉴定,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
    2、办案机关经审查准予的,由办案机关向申请人提供鉴定机构名单供申请人选择;
    3、由办案机关出具委托书,委托经选择确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4、由办案机关与鉴定机构签订委托鉴定合同书,明确鉴定的部位、要求、作出鉴定结论的时间等等。
    5、申请人应当接受鉴定机构的身体检验,并提供医疗档案和相应的资料。
    以上知识就是对“车祸获得赔偿能否申请工伤”这一问题进行的解答,可见我国相关规定明确写明了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车祸获得赔偿能申请工伤,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赔偿之后还能申请工伤吗?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赔偿后可以申请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工伤与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关于工伤与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钱的相关法律知识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贵州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按照相应的赔偿系数,确定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数额:
    1、一级伤残:
    100%
    2、二级伤残:
    90%
    3、三级伤残:
    80%
    4、四级伤残:
    70%
    5、五级伤残:
    60%
    6、六级伤残:
    50%
    7、七级伤残:
    40%
    8、八级伤残:
    30%
    9、九级伤残:
    20%
    10、十级伤残:
    10%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这类受害人员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进行相关的治疗确保这类人员的人身安全。
    相关的案件受害者应积极的进行伤残鉴定,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这类交通案件的驾驶责任者和相关的商业保险公司对这类人员进行赔偿办理。
    相关内容:交通九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2023年如何规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1)、一级伤残标准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2、心功不全,心功ⅳ级;
    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七)、肢体损伤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2)、二级伤残标准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3、双眼盲目5级
    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
    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
    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3、双眼盲目5级;
    4、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或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5、全面部瘢痕形成。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
    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3、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
    3)、三级伤残标准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
    3、双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4、严重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5、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6、偏瘫或截瘫(肌力3级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
    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2级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
    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3级以上,另一眼盲目4级以上;
    3、双眼盲目4级以上;
    4、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5、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
    6、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9、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四)、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2、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粘连或胸廓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
    或心功能ⅰ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或双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女性双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2、大便和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八)、会损伤致双侧缺失或完全萎缩。
    (九)、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丧失功能50%以上。
    (十)、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
    交通事故发生后,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报案办理。
    办理时,还应对这类相关的受害者进行救治,保护这类人员的人身安全。
    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按照这类人员的实际损失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赔偿,保护这类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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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22: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