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丢失物品的保管责任归属
释义
    拾得遗失物的义务包括报告、保管和返还,遗留物与遗失物的区别在于遗留物是有意放置而暂时失去控制,而遗失物是偶然失落而脱离控制。拾得遗失物的人有费用偿还和意定报酬请求权,同时可以留置遗失物直至费用和报酬得到支付。根据我国刑法和民法典,拾得遗失物的人应归还失主,并可要求费用和报酬的偿还。
    法律分析
    一、捡到东西是否有保管的义务
    捡到东西是有保管的义务,遗失物拾得人的义务如下:
    1.报告义务: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保管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返还义务:遗失物权利人享有遗失物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应当返还遗失物给权利人。
    二、遗留物与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遗留物与遗失物的区别:
    1.遗留物是遗忘人意识地将自己持有的财物放在某处,因为一时疏忽而忘记拿走而暂时失去控制的财物。
    2.遗失物则是偶然将某物失落在某处,以至脱离自己的控制。通俗的说遗失物的主人很难知道物品遗失在什么地方,难以找回而遗忘物的物主一经回忆较容易找回。
    3.我国刑法只规定侵占遗忘物,而未规定侵占遗失物,也就是说侵占罪只能是侵占遗忘物而与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的只能追究其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拾得他人遗失物的,应当归还失主,拾得者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应由失主偿还。对于拒不返还他人遗失物的行为,应当按照不当得利行为,追究其侵权的民事责任。
    三、遗失物拾得人的权利是哪些
    1.费用偿还请求权,即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拾得人有权请求权利人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2.意定报酬请求权,即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拾得人有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报酬给付义务。
    3.拾得人的遗失物留置权,即权利人支付必要费用和意定报酬的义务与拾得人返还遗失物的义务应当同时履行,若权利人不支付必要费用和报酬,拾得人有权留置遗失物。
    结语
    遗失物的拾得人应当履行报告、保管和返还的义务。遗留物与遗失物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有意识地将财物放置并暂时失去控制,而后者是偶然失落并难以找回。根据我国刑法和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的人应当归还失主,并有权请求费用偿还和意定报酬。如果权利人不履行义务,拾得人有权留置遗失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 第八百九十四条 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造成保管物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 第八百九十九条 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一条 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修建;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修建。
    有关单位负责修建本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2: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