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寓拆迁赔偿最新政策 |
释义 | 公寓拆迁赔偿最新政策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房屋拆迁补偿价,等于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以,宅基地面积,加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3、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 4、房屋拆迁安置费,等于搬迁补助费加,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5、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公寓楼拆迁赔偿需要提供的基本资料如下: 1、房屋权属证明。需要提供房屋的权属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房屋评估报告。需要提供房屋评估报告,以便评估房屋的价值和拆迁赔偿标准; 3、身份证明。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 4、房屋照片。需要提供房屋的照片,以便评估房屋的状况和价值; 5、银行账户信息。需要提供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信息,以便拆迁赔偿款项的划拨和管理;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房屋结构图、拆迁合同、协议书等。 综上所述,拆迁补偿不能低于征收决定当日被征收房屋的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将根据房屋征收和估价方法,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估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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