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消费者主张赔偿可以不以损失为前提。通常情况下的购物者应当认定为消费者,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确认其具有消费者主体资格,对于打击无良商家,维护消费者权益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环境。食品、药品安全事关民生,既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因此,应当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明确规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要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消费者主张食品价款赔偿金不以人身权益遭受损害为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