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未提醒我支付滞纳金,我是否无需承担该费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租约中有明确规定租金的缴纳时间和方式,那么房客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缴纳租金,应当承担滞纳金。但是,如果房东没有提醒房客缴纳滞纳金,也没有在合理时间内采取催促措施,那么房东难以主张房客承担滞纳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四条: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有欺诈行为的,因此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若房东未提醒租客缴纳滞纳金,房客无需承担该费用,但应按时缴纳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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