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旁边建高楼影响采光的解决办法如下: 1、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如果权利人的采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行为; 2、可以要求侵权人排除妨碍,被侵权人应该排除对于对权利人的采光权构成妨害的状态,这种状态既包括已经造成损害后果的现实妨碍,也包括可能造成妨碍的现实; 3、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被侵权人所造成的侵权损害,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已经建筑好的房屋,无法进行排除妨碍的,应该综合考虑各因素确定赔偿范围及金额。 城乡建筑物的注意事项: 1、城乡建筑物应符合规划要求,合理利用土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不得影响相邻方的采光; 2、建筑物的采光应保证冬至日午间满窗日照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或者全天有效日照时间累计不少于两小时。日照时间的认定,应在冬至日进行实地测量或者委托有关部门进行测算鉴定。被遮挡建筑物窗户底沿应距地面一米以上,其面积大于规定标准(室内面积的七分之一)的,按规定标准计算; 3、按原基原高翻建房屋影响相邻方采光,或者被遮挡建筑物是在遮挡建筑物建成之后兴建的,不认定为侵权; 4、被遮挡建筑物是违章建筑的,其采光请求不予保护;遮挡物是违章建筑的,不得兴建,已兴建的应当拆除; 5、按城市总体规划设计的建筑物影响相邻方采光的,应允许兴建。但兴建方应为对方解决取暖、照明、调换住房或者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