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合同和违约金可以并存吗 |
释义 | 我国实行的是补偿性违约金,违约金是对违约造成损失的提前确定。理论上认为,违约金有补偿性、惩罚性两种,补偿性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弥补,解除合同与支付违约金在这里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对违约方违约行为的惩戒,不以损失是否存在为依据,也只有在惩罚性违约金中,才存在惩罚违约行为与解除合同并存。 一、房产合同毁约赔偿金都有什么类型 房产合同毁约赔偿金的类型有:1、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2、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 二、合同上的赔偿与其他违约责任形式的区别 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的区别: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都是合同责任的主要方式。前者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而后者则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属性。 损害赔偿与采取补救措施的区别:在不适应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受损方可以要求违约方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挽回损失。但修补后如仍使债权人遭受损失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给予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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