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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次性领取失业金后多久可以上班
释义
    一次性领取失业金要可以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失业保险金可以一次性领取,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申请人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自主创业的。
    满足条件后,除了基本个人身份证明外,申领人还需要向社保局提交的资料有:
    1、填写《深圳市失业救济金一次性申领审核表》
    2、提供失业证、营业执照或申请人作为主要股东的出资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流程为:
    
    1、填写并提交上述资料
    
    2、资料不齐全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补齐材料通知书》,不在受理范围或材料不能补齐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不予受理决定书》
    3、资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在次月15日前通过银行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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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2: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