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担保公司可以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人。如果担保公司具有清偿能力,同时是能够提供保证的合格主体。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包括代为履行债务和承担债务不履行责任两种,同时不是法律禁止提供担保的机构,那么担保公司就可以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人。 担保公司的担保范围有: 1、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为: (1)贷款担保; (2)票据承兑担保; (3)贸易融资担保; (4)项目融资担保; (5)信用证担保; (6)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2、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范围: (1)诉讼保全担保; (2)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 (3)原材料赊购担保、设备分期付款担保、财产保全担保、租赁合同担保、其他合同担保; (4)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