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主要有以下情形: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