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
| 释义 |
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1、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应当协商解除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却单方强行解除的。2、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尚未达到过失性辞退的条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3、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4、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违法裁员的。5、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在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6、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7、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在劳动合同需要顺延的情形下强行终止劳动合同的。 一、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什么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2N赔偿金 劳动法相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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