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企主管人员低价折股罪要件:1.主体为主管人员;2.必须直接故意;3.客体为国企财产所有权和管理制度;4.行为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低价折股。 法律分析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表现为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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