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非农业户口是否可继承 |
释义 | 该律师解答了网友关于农村宅基地赠与、房产权和小产权房的问题。律师指出,非农户口无法享受宅基地使用权,但可以合法拥有房屋所有权。是否算小产权房要看情况,原有房屋不算,新建的房屋可能算。如果拆迁,只有与爷爷户口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可以获得补偿。想要合法拥有宅基地使用权,需要迁回农村户口。文章还简要介绍了宅基地问题的历史起源。 法律分析 网友提问:上大学的时候把农业户口迁出去了,毕业后迁回就是非农了。现在爷爷把他的农村宅基地赠与我,并且写了一个赠与协议。后来我去把房产证办出来了,可是去办土地证的时候他们说我非农不能办理,现在土地证还是我爷爷的名字。请问我现在的房子算小产权房吗?如果拆迁补偿能否有我的补偿?怎么才能合法的拥有这套房屋? 律师解答: 第一、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非农户口不用享受宅基地,也就是说你不能获得你爷爷宅基地的使用权; 第二、算不算小产权房要看情况,如果是你在宅基地上新建的房屋,那么属于小产权房,如果是原来有的房屋就不是,你爷爷可以将房屋赠与给你; 第三、如果拆迁,和爷爷户口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可以得到补偿,你不能得到; 第四、房屋所有权你可以合法拥有,但是你不能拥有宅基地使用权,想要合法拥有,除非你的户口能迁回农村。 宅基地相关知识 历史起源 1、宅基地问题是怎么来的一般而言,住宅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作为公民的私财,可以继承、转让和买卖。“宅基地”则是一个“中国特色”问题。 2、经过“土改”,建立了农民私人所有的土地制度,大部分地区的农民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权证书》。 3、经过社会改造,农村土地依然是农民私有,但由集体统一经营,农民的宅基地则依然由农民保留所有权和处分权。 4、经过“人民公社”运动,确立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民宅基地也归集体所有,农民只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并且不能出租、买卖等。 5、改革开放以后,继续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仅允许宅基地使用权人出租、出卖地上建筑物。可见宅基地并不只是一个单纯的财产问题,本质上是中国社会变迁的反映。 结语 根据律师的解答,您目前无法合法拥有爷爷赠与的宅基地使用权,因为您的户口是非农户口。关于房子是否算小产权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您在宅基地上新建的房屋,可能属于小产权房;如果是原来已有的房屋,可能不是小产权房。而如果发生拆迁,只有与爷爷户口在一起的家庭成员才能获得补偿,您不能获得补偿。想要合法拥有这套房屋,您需要将户口迁回农村。宅基地问题是中国特色的法律问题,历史起源与社会变迁密切相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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