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非农户籍人员可以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吗 非农户籍人员,不可以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 1.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2.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无偿性、人身依附性及保障性,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属于依法不能作为遗产的“特殊的财产”; 3.宅基地使用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在以户为单位的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宅基地使用权,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不必然导致户的消灭,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自然谈不上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二、宅基地使用权是登记对抗吗 宅基地使用权是登记对抗,具体如下: 1.无论是登记对抗还是登记设立都是基于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如果是原始取得的话根本就不是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探讨登记对抗和登记设立根本没有意义。 2.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继受取得,那是因为买卖、继承、赠与宅基地上面的住宅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是因为继承住宅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那么这个也不是基于法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讨论登记生效和登记对抗也同样没有意义。 3.如果是因为买卖、赠与住宅而一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话,那一定是登记生效。 三、宅基地的面积怎么算 宅基地的面积的计算如下: 1.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 2.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 3.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弄堂用地,使用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一半,其余为共用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