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婚前财产属个人所有,不能将其平分。 2、一方的赔款或补偿。比如军人的退伍费、职员重大事故医疗费、工伤补偿费以及个人保险等均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被平分。 3、个人生活物品。个人生活物品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平分。 4、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