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0点后有噪音,谁来管? |
释义 | 晚10点以后扰民的管理部门根据噪音的不同如下:工业噪声由环保局管辖,建筑施工噪声由环保局管辖,交通噪声由各行业部门管辖,社会生活噪声原则上归公安机关。 法律分析 晚10点以后扰民的管理部门根据噪音的不同如下: 1、工业噪声,若是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水泵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环保局管辖; 2、若是建筑施工中水泵产生的噪声,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环保局管辖; 3、交通噪声,指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道路机动车归公安等各行业部门管辖; 4、社会生活噪声,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原则上归公安机关。 拓展延伸 夜间噪音扰民,如何有效应对? 夜间噪音扰民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为了有效应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首先,建立一个严格的噪音管控制度,包括规定特定时间段内禁止产生过大噪音。其次,加强社区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噪音意识,鼓励大家相互尊重和关心邻居的生活环境。此外,可以建立一个噪音投诉平台,方便居民进行投诉和举报,并及时处理投诉案件。最后,加强执法力度,对噪音扰民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以维护社区的宁静和居民的合法权益。通过这些措施的综合应用,我们可以有效解决夜间噪音扰民问题,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结语 夜间噪音扰民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为了有效应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首先,建立严格的噪音管控制度,规定特定时间段内禁止产生过大噪音。其次,加强社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噪音意识,鼓励相互尊重和关心邻居的生活环境。建立噪音投诉平台,方便居民投诉举报,并及时处理案件。最后,加强执法力度,对噪音扰民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社区宁静和居民权益。通过这些措施,解决夜间噪音扰民问题,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