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纠纷债权人需提供哪些证据 |
释义 | 一、欠款纠纷债权人需提供哪些证据 1、在欠款纠纷中债权方应提供以下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欠款起诉时效是多久 欠款起诉的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当事人间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应为该还款之日;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但从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再予以保护。由于诉讼时效使用中止、中断的规定,若是发生使得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将会使得欠款的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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