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办案不公平到哪举报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派出所办案不公平到哪举报 可通过陈述事实、申辩,跟工作人员讲,也可依派出所给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一般为派出所所在的公安局的上一级公安局或者当地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若是受害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做到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督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二、关于故意伤害罪量刑指导意见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3.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综合考虑故意伤害的起因、手段、危害后果、赔偿谅解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生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数额、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在处理相关的治安管理处罚类型的案件的时候,可能会存在着不公平的这样的一种现象,对于当事人来说,面对不公平的结果可进行投诉的,一般情况下是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来进行投诉,上级关机关会对此情况进行督查。 三、打架斗殴派出所怎么处理的 公安机构在处理治安案件的打架案时,事主(也就是被打的,也叫受害人)通常会为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的目的是化解双方仇恨,以免日后因积怨再次发生。 严格规范的情况下,调解就算成功,现场的勘查、双方笔录、旁证的询问笔录均要制作,调解完成后,双方写《自愿调解申请书》并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为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公安机构存档一份),涉及赔偿金额的,当时当面交,收款人须写收据给对方。如果调解不成功,或事主不愿意与对方调解的,公安机构应当对违法嫌疑人进行治安处罚。 只有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才能够作为有效法律赔偿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 出现派出所办案不公的情况,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打架斗殴被认定为治安案件的,对打人者处拘留、罚款就可以,若是能够得到对方的谅解,可以免于行政处罚,由公安机构制作调解书,由双方签字就可以;打架斗殴被认定为刑事案件的,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人民警察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做到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督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