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肢被毁坏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假肢损坏是财产损失还是人身损害 |
释义 | 假肢被损坏,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假肢不属于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一般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如果侵权人严重损害残疾人人格尊严的,残疾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他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品,如损毁了他人的结婚纪念照、遗照、孩子的胎毛笔、毕业证书等,造成了物主严重精神损害的,不仅要按照物品本身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还应当对给物主造成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必须是在侵权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了物主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形下才适用。侵权人在一般过失的情况下不适用该条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假肢被毁坏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假肢被毁坏一般情形下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为假肢不属于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若是侵权人严重损害残疾人人格尊严的,残疾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对人身损害是否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如果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是可以要求精神赔偿的。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人身损害是否承担精神损失 如果造成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是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财产损害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一般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财产损失可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一般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因侵权行为永久灭失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一、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二、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三、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四、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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