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有权抚养离婚后的9个月大的孩子? |
释义 | 这段内容讲述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孩子年龄和母亲是否有法定不适宜与孩子一起生活的原因,抚养权可能会归母亲或父亲。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子女,父亲和母亲都有权利抚养,但如果母亲有法定不适宜与孩子一起生活的原因,父亲可以优先考虑。此外,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情况下,也可以行准许。 法律分析 如果离婚时孩子年龄仅为9个月,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将归母亲所有,孩子通常会随母亲生活。但若母亲因法定原因不适合与孩子共同生活,则孩子可能会被父亲抚养。 一、母亲有法定不适宜与孩子一起生活的原因如下: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孩子只有9个月,孩子会判给母亲。年龄在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随母亲生活,但如果母亲有法定不适宜与孩子一起生活的原因的,孩子会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母亲,不适宜与孩子一起生活;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结语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母亲所有,但若母亲因法定原因不适合与孩子共同生活,则孩子可能会被父亲抚养。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都有权抚养,但如果有一方有法定不适宜与孩子一起生活的原因,则优先考虑另一方的抚养。同时,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也可行准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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