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原则上应认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配偶、父母、子女按顺序为成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但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人员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