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赋予公民离婚自由的权利,这种自由权也包括是否离婚的选择权。也就是说,该案例的当事人为什么不着急起诉,应该是其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 一、婚姻自由是什么 婚姻自由是指每个人都有权依法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不受他人干涉和强制。婚姻自由包括婚姻自由和离婚自由。 婚姻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滥用自由。它要求婚姻当事人在自由结婚离婚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符合法律规范和要求。 国家保障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当事人也应当正确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不得滥用这一权利损害家庭、子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二、关于婚姻自由的内容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方面的内容,其中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是婚姻自主的前提,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必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具有依照法律规定决定个人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强制或干涉的自由权利。国家保障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但这一自由是相对的,婚姻当事人应当依法行使这一权利而不能滥用权利。 三、离婚后户口可以挂在社区吗 首先必须确认一点,双方离婚与户籍迁转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是说双方离婚后是否将户口迁出,属于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没有任何规定双方离婚后一方的户口必须迁出。但同时,双方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的,会有很多不便,所以可以办理分户或者户口迁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