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起诉 离婚的程序 为: 1、准备好 起诉状 及相关材料到法院 立案 起诉; 2、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另一方; 3、庭前调解; 4、调解不成的, 开庭审理 ; 5、等候判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 离婚 :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 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 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 离婚诉讼 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客观: 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