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高速路应急车道以下时候可以使用:
 1、当车辆出现紧急的故障时可以占用应急车道,当汽车发动机故障灯报警或者车辆有潜在故障等、车辆不得不停下检查时可以占用应急车辆;
 2、车内人员有病人需要紧急的护理医治,这时可以应用应急车道;
 3、特殊车辆可以应用应急车道,如工程用车,救护车等可以占用应急车道。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2、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3、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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