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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债务如何承担
释义
    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其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可以用总公司的资质开展业务,但是应当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并且在总公司授权的范围内。
    一、子公司注销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只有在总公司的授权下,代表总公司签订合同,所以分公司的注销合同仍然有效,因为合同是和总公司签订的。如果你说的所谓“分公司”是工商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那么在法律上这叫子公司,子公司注销前必须清理债权债务,包括合同的遗留问题。
    二、、总公司和分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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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3: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