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年人是否仍需要监护人? |
释义 | 成年人无监护人,除非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负责养育、教育被监护人,管理财产并维护权益。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是父母、祖父母、兄姐或亲友,需经相关部门同意。若无法确定监护人,则由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担任。 法律分析 一、正常成年人没有监护人。正常的年满18周岁的人,就是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此时是没有监护人的,除非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这种情况下才有必要设立一个法定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人要承担的责任 1.负责养育被监护人、教育被监护人;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维护被监护人的权益; 3.应当尊重被监护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4.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帮助被监护人。 三、对未成年人设立监护人的设立又可以分为几种情况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 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结语 成年人一般不需要监护人,除非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或者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的个人或组织。监护人的责任包括养育、教育被监护人,管理财产并维护权益,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并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帮助被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是父母、祖父母、兄姐或其他亲属和朋友,具体情况由法定监护人或相关部门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老年人应当遵纪守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三条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九十三条 对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可以采取委托亲属抚养、家庭寄养等方式进行安置,也可以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者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收留、抚养。 临时监护期间,经民政部门评估,监护人重新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民政部门可以将未成年人送回监护人抚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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